十一月四日
今天是我與妻的蜜月旅行紀念日,不過,很諷刺的是,也是戀京癮士十年來的上京之旅中,唯二的大出糗的日子。
怎麼回事呢?記得那是兩千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我們第二度上京的第一天。因為是硬擠出來的蜜月旅行,所以出發前非常忙亂,最後終於趕在出發前幾天敲定了大致的行程,等到一切準備就緒,已經是出發前一天了。
在這一波忙亂中,我壓根沒想到,其實還有一件事忘了確定。為了趕早班的飛機,十一月三日晚上我們就借住在妻位於中壢的娘家,當然一夜不好睡。第二天一大早就趕著搭車前往桃園國際機場,來到了航空公司報到櫃臺。
交出機票與護照,正稍微鬆了一口氣,航空公司的地勤小姐卻用疑惑的口吻對我說:『先生,你的護照好像已經到期了!』
天哪!這簡直是一個晴天霹靂!妻的臉當場僵掉,我也慌了手腳,連忙問地勤小姐有什麼補救的方法。最後,經過與任職旅行社的朋友通電話,才搞清楚原來沒辦法在中正機場趕辦新護照,得要親自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云云。
沒辦法,一邊跟妻誠心的道歉,一邊帶著行李箱搭計程車一路直奔外交部趕辦,照理說,一般辦理護照得要四天才能領到,幸而領事事務局那邊早就有特別為了我們這種糊塗蟲而設計的解決方案,那就是『最速件』,結果繳了兩千兩百元,在當天下午四點半領到了新的護照。
然而,這時連晚班飛機都趕不上了,只好請旅行社的朋友幫我們把機票改到明天。當天六點多,又累又飽受驚嚇的兩個人回到了台北的家,面對散放一地的行李箱,也只能搖頭嘆息……。
十一月五日,我們總算搭上日亞航班機飛向京都,只是整整延遲了二十四個小時,當然,沒有住到的旅館錢還是得照付。幸好妻寬容地原諒了我這個大笨蛋,這一趟蜜月旅行才沒有以悲劇收場,而京都的美麗楓紅也迅速撫慰了我們紛亂的心情,只能說,我的記性真的很差,而運氣真的很好。
剛剛不是說唯二嗎?所以還有另外一次囉?是的。而且又是在搭飛機前出狀況……是說我怎麼都學不乖呢!其實這次護照沒有問題,但是卻沒有趕上飛機。
我們每一次都是從京都車站搭『HARUKA』號關空特急列車去機場,已經搭得很順了。結果這一次就想說反正每次都在機場亂逛,乾脆稍微搭晚一點的班次,這樣可以在京都多玩一個小時。沒想到就是這一個小時的差距,讓我們比預定晚了快兩個小時才抵達關西機場。
原來當時的我並不知道關空特急的停靠站數並不是固定的,一般的車次中間都是停靠兩站,有時候甚至只停靠一站,但是那一天我搭到的班次卻是停靠三站,然後偏偏又遇上交通事故而臨時停車,結果等我們抵達機場時,飛機剛好飛走……。於是我們就只好向航空公司櫃臺求助,幸好當時買的機票可以改搭隔天一早的班機,但還是讓我們多花了一個晚上的住宿費,好不容易省吃儉玩想要留到下次上京再用的一萬元日幣就這樣不翼而飛了。
有了這兩次的經驗,戀京癮士我學到了兩個教訓。第一,出發前對各種證件與攜帶物品要檢查再檢查,以免遺漏了重要的東西;第二,搭飛機寧可早到,千萬不要鐵齒,只多玩一個小時,卻浪費了整個晚上,再加上金錢與精神上的各種損失,真的划不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