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了這麼一大圈,趕緊再回到展場來。不過,接下來的我又要發牢騷了。
參觀的當時,我一邊被妮基的作品深深感動著,一邊也為不斷冒出的疑問煩擾著:為什麼布展這麼混亂?為什麼導覽不能更用心?為什麼觀眾不能遵守參觀禮儀?為什麼我得要問這麼多為什麼?
當然,關於展場規劃的問題其實牽涉甚廣,原始場地的限制、作品本身的時空要素、策展人的布展企圖、甚至觀眾個人的偏好,都會影響到一個展覽所呈現給觀眾的樣貌與感受。就我個人而言,我認同主辦單位的用心,但是許多小地方都在在展現國內藝術展覽生態上的偏差與權宜。舉例來說,售票處旁邊大喇喇的擺著聯合報的攤位,觀眾一進場就開始推銷訂報送門票。雖然說,如果少了聯合報系的贊助,我們可能看不到這麼精彩的展覽,但能否不要如此干擾購票動線?能否不要以服務觀眾之便行推銷報紙之實?如果我們的文化事業為了生存都這麼粗魯,那也就難怪我們的觀眾在參觀時會這麼粗魯了!
有多粗魯?我看到不斷有小孩跨越參觀線去觸摸展品,甚至有些展品本身有疑似零件脫落的痕跡(雖然我不敢說是本地觀眾做的)。雖然,面對妮基的作品,小孩實在難以抗拒伸手觸摸的慾望,但是那些家長為什麼不教教自己的小孩?帶小孩來這裡無非就是要進行藝術教育不是嗎?還是他們其實是來消費藝術的?
說到這裡我又要質疑主辦單位一句:為什麼不要讓觀眾在參觀前有個心理準備,關於妮基早期的集合藝術和射擊藝術作品。如同前面所說,大家都是受到妮基作品中充滿童趣的造型和色彩吸引而來,而且在幾乎所有的廣告宣傳中都一直強調這一點。但是一進到裡面來,大家首先看到的竟然是妮基早期充滿暴力陰影的作品,這樣,當然讓帶著孩子來參觀的家長和老師措手不及。我就看到一個小孩很不耐煩的對著受到震驚而皺著眉頭的母親猛問:「他在做什麼?」「我不想看這個!」「我要出去!」孩子當然看不下去,當然會心浮氣躁,就連大人的我都看得很辛苦!可是主辦單位事先隻字未提,這樣真的適當嗎?為什麼不能安排親子觀眾走不同的路線,從後期作品倒著看回來?或者至少在廣告上或購票時事先提醒家長,裡頭有半數的展品不太適合年幼兒童?
我還看到有人拿出照相手機對著作品猛拍,其中有一位小姐甚至誇張到別人都暗示她這樣不合適了,還假裝聽不懂照拍不誤,非得要有人明白譏笑她的錯誤了,才臭著臉收起手機離開,一邊走還一邊辯解:「羅浮宮與大都會等著名的博物館都可以拍照了,這算什麼的小展覽為什麼不行拍?」我知道有些博物館允許觀眾拍照,但是他們也同時要求不得開啟閃光燈,因為這樣可能會對於藝術品造成傷害。那些手機族有關閃光嗎?當然沒有!展場這麼暗,關了閃光還拍什麼?那就不要拍!姑且不論懶得用心觀賞卻拍個不停是何心態,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構成了對於藝術家與主辦單位所擁有之肖像權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尊嚴的踐踏!
不過,主辦單位畢竟還是有可取之處的。就我個人而言,最有感覺的安排有二:其一是最後一個展區,主辦單位安排將妮基耗費二十年光陰創作的大型雕塑群【塔羅公園】的相關作品全放在這裡。在展區的中央擺放兩排座椅,又在某個角落的兩面牆壁上張貼巨幅的塔羅公園實地實景的照片。當人們看完大部分的展覽走到這一區的時候,想必已經有些疲勞了,在椅子上坐下休息歇腿之餘,看著迎面的照片:蔚藍的天空、蒼翠的綠樹、色彩繽紛的巨型雕塑森然羅列,能不興起一種面對藝術巨匠的感動嗎!至少,我們就被感動到了,甚至有一種想要去義大利親眼見見這些雕像的衝動。
其二是在最後的賣場裡,一般台灣常見的展覽紀念品賣場就是展覽紀念品賣場,這裡可不是這樣。在為數眾多的紀念品之間,我們不斷看見散落世界各地的妮基作品,以照片甚至影像的形式,向我們展示妮基作品的其他面向。這已經不只是賣場而是展覽的延伸了。我們在賣場裡流連許久,甚至還差點以五千元之譜買下一幅裱裝好的,展場裡沒有展出的妮基畫給丁格利的情書。那天剛好是情人節,我想我們真的是恍神了吧?可是這樣用心的賣場難道不該給點掌聲,或者買點東西鼓勵一下嗎?不過,老實說,第一次去的時候我們只買了一張CD,而且是跟妮基一點關係都沒有的CD。
關於展覽的事情已經講完了。不過,事情還沒有完。回來之後,深受感動的我決定要為班上的孩子們設計一堂關於妮基的美術系列課程。因此過幾天我們又去了賣場一次,買了一本導覽手冊,一本展品圖錄(就是所有展品全都錄的那種書)與十張作品明信片。回到家後,自行將一些重要作品翻拍起來,然後製作成Power Point放給孩子們看。從妮基的作品身上,孩子們學到簡單樸拙的造型也可以透過各種上色技巧創造出好的作品;同時,在一幅圖畫中,運用經過裝飾的文字也能獲得很棒的視覺效果。
此刻,孩子們正小心翼翼地為他們的紙黏土雕塑上色,我欣喜的發現,妮基的影響在孩子身上產生了極大的效應。這都要感謝妮基,也要感謝將妮基介紹到台灣來的主辦單位,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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